導語:被判違法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在當事人復議期間違法執行,后被法院判定違法后,僅變更文號又對已不復存在的事務重新處罰,保定市國土局蓮池區分局如此“折騰”為哪般? 李全中哭訴稱2016年12月30日,一紙保國土資蓮罰字【2016】1030號《行政處罰決定書》打破了他一家人的安寧,歷經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一系列法定程序維權,至今猶如無頭蒼蠅被逼走上信訪之路。事件起因其與北溝頭村委會的一份協議與蓋有村委會公章的證明信顯示:2007年起李全中承包村內閑散地一塊0.43畝,承包費已交到2017年12月份。但保定市國土資源局蓮池區分局下達處罰決定書認定李全中非法占地要求退還并交納罰款。李全中認為自己合法承包的村委會閑散土地怎么就成了非法占地?于是向蓮池區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復議。蓮政復決字【2017】3號復議維持后李全中向河北省保定市競秀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院最終認定處罰決定書違法、復議決定書亦違法。然而此事至今仍未解決。 ![]() 焦點一 2007年承包后建設的建筑物能否被認定為“違法建筑”? 據當事人李全中提供的鄉政府、保定市國土資源局蓮池區分局及保定市蓮池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二局通知可見通知認定,李全中屬于違法占地,要求其自行拆除土地上違法建筑物。讓李全中想不通的是與村委會訂立協議,合法承包的集體閑散建設用地,怎么就成了非法占地?且地上建筑物為2007年建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08年才實施,依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亦不能認定違法建筑。 焦點二 該建筑形成時間十年之久,為何復議期間急于強行拆除? 2017年7月4日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2017年9月30日作出的《復議決定書》10月2日收到,但在2017年8月25日鄉政府、國土局以及行政執法局等組織30余人實施強制拆除。期間造成李全中本人受傷,視頻顯示,有關工作人員有追逐推搡其家人行為。為什么在當事人依法提起行政復議等合法維權程序未果情況下,有關部門卻急于將形成十年之久的現狀用行政權力去改變? ![]() 焦點三 已經違法執行的行政行為,能以撤銷處罰決定書結束? 因復議決定書維持了原處罰決定,于是李全中向保定市競秀區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訴訟。同時提出行政賠償。但就在此時,2017年11月28日保定市國土資源局蓮池區分局撤銷了該行政處罰。然早在2017年的8月25日有關部門已經對處罰相對物實施了強制拆除。隨后法院判決李全中勝訴,1、確認保定市國土資源局蓮池分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違法;2、確認被告保定市蓮池區人民政府復議決定書違法。 ![]() 焦點四 贏了判決,得不到賠償依法信訪遭誰毒手掉門牙? 拿到勝訴判決的李全中本以為此事終了,申請賠償也就水到渠成之事,然而沒想到的保定市國土資源局蓮池區分局又向其下發了保國土資蓮罰重字【2016】1030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被法院判處違法的保國土資蓮罰字【2016】1030號僅多了一個字,又來到李全中面前,然而讓他想不通的是:原來的處罰決定已經判違法了,有關部門也實施了違法的行政處罰。本應有關部門拿出賠償方案,就違法行政行為做補救避免自己權益損害擴大。而有管部門輪番下書,逼得李全中無奈走上信訪之路。不歸路走到2018年3月20日,李全中在保定市政府門前遭人毆打掉一顆門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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